公关角度说说《非公有资本不得从事新闻采编播发业务》

公关PR
在公关
2021-10-10

昨天晚上开始,朋友圈都在转发这张图。

微信图片_20211010104637.jpg

刚刚在群里解释了几句,发现共同疑问还挺多的,干脆一起说说。涉及政策,下面说的都是个人理解和看法,可能有不对、不全面的,可以留言讨论。

01

不能随便编发“新闻”,算是“旧闻”。

这波舆情的信息来源是国家发展改革委10月8日发布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1年版)》公开征求意见稿。市场准入清单每年都会更新,今年版本有禁止准入事项6项,许可准入事项111项,共计117项。项目6就是禁止违规开展新闻传媒相关业务。

不算新鲜话题的原因是,在2020版负面清单中,“禁止准入类”第五项“禁止违规开展互联网相关经营活动”中曾提及,非公有资本不得介入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业务;任何组织不得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和外资经营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

区别在于,过去好多年一直强调的“互联网”领域要怎么怎么管。今年,整体打包归入“新闻传媒”一起说了。

02

除了负面清单上一直都有,在此之前,还有N个文件做过相关规范。

2017年5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的新《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停止了备案制,调整为统一的许可制。一句话:必须有许可证,才可以干活。同时宣布的,还包括“非公……不得……”。

另外,《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规定, 在我国境内从事新闻采编活动, 须持有国务院行政主管机关核发的新闻记者证。不具有申领新闻记者证的资质的单位, 自然就没有新闻采编权。

2017年对“梨视频”的大规模整改,以及2018年“好奇心日报”的消失,对吧,很明确的。

03

有证才能从事的“新闻”,跟我们平时随口提到的新闻,有很大区别。

“非公有资本不得从事涉及政治、经济、军事、外交, 重大社会、文化、科技、卫生、教育、体育以及其他关系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等活动、事件的实况直播业务。”这条可能帮助我们理解被限制的狭义的“新闻”。细微表述有所不同,比如“时政类新闻信息”的说法不用了。但本质上,就是一个意思。严格管理的是最上层的,影响重大的那些。

政治、经济、军事、外交,这些都肯定严管。

社会、文化、科技、卫生、教育、体育以及其他关系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的,“重大”的才受限制。

这些信息的数量,其实非常有限。

PR平时自己叫做“新闻稿”的东西,就……根本不算。

我还看到有人在说,那自媒体号怎么办?想多了吧。自媒体很多内容,连“文章“都算不上,更不要说受监管的“新闻”了。何况,还在打擦边球,知道自己没证,非要坚持做新闻的,凤毛麟角,就是想看也根本找不到。

04

什么叫做重大?

说得难听一点,很大一部分PR,从业以来可能都没“重大”过。

企业自己以为的大事,战略调整、新品上市、高管入职、销售破记录……对于企业传播来说是很重要的“点”,放在大的舆情里面,完全就是可有可无。

传播的好不好,真心是受限制于公关专业水平,跟“非公有资本不得从事新闻采编播发业务”完全没有一毛钱关系。


05

除去上面这些已经说了800遍的内容,这波舆情,我关注的点在于:

一是明确提了“实况直播”,也算新闻。

二是关于境外的部分,非公有资本不得引进境外主体发布的新闻。当然,境外主体发布的新闻,这个“新闻”范畴,跟我们的也是相对应的。

06

报社和电视台比较好确认身份,也是肯定能做新闻的。

至于在互联网,截至2021年6月30日,被许可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总计2882家:互联网站1722个,应用程序2555个,论坛114个,博客20个,微博客3个,公众账号6946个,即时通信工具1个,网络直播17个,其他41个,共计11419个服务项。

乍一看也挺多的,其实很大一部分是传统媒体的分身,比如人民日报的微博啊,央视的视频啊。

官方网站每一个都列出来了,很容易查(感兴趣的复制自己去看)。

http://www.cac.gov.cn/2021-07/13/c_1627761599319666.htm

07

说是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其实分为3种: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转载服务、传播平台服务。

申请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许可的, 只能是新闻单位 (含其控股的单位) 或新闻宣传部门主管的单位。(这里的发布,类似于原创发布)

非新闻单位、新闻宣传部门主管的单位经办的互联网站, 只有新闻转载权, 没有新闻采编发布权。

怎么理解呢,就是新浪、网易,对于严格意义上的新闻,做了事情就是转载,而不是采编发布。

有2个点要强调。

1) 转载也要许可。不被许可的,转载都是不行的。

2) 个人用户,普通公众可以转载,不在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许可范围内。自媒体号是否属于个人用户,看你怎么验证了,也看你有没有刊例开不开发票了。


08

路也没有完全堵死,收购和合并的口子还开着。

非公……不可以,意味着公有制就是可以的。

上学都学过的,公有制经济是指国有经济、集体经济以及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

2017年5月《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发布后的2018年2月,上海报业集团宣布界面(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通过换股的方式,于2017年底完成与蓝鲸·财联社的整体合并,新集团名为界面·财联社。蓝鲸·财联社此后由上海报业集团主管主办,同时持有A级新闻牌照。这个牌照可以进行独立的新闻采编,不仅仅是内容转载。

09

再说几个比较容易混淆的。

1)新闻不但指关于公共事务、社会突发事件的新闻报道, 也包括相关评论文章。表态都在评论里,很多时候,评论更加重要。

2)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主体, 从早期发布或转载新闻业务的新闻网站、门户网站, 扩大到各种互联网站、应用程序和网络自媒体,后面出现的所有形式,也会都被加入。没有“漏网之鱼”。

10

《非公有资本不得从事新闻采编播发业务》,对于PR有什么影响?

我觉得跟过去几乎没有区别,还是该干嘛就干嘛。

硬说作用的话,几点:

1) 搞清楚不同媒体的权限。虽然知道自家事情绝壁不算“新闻”,但,懂不懂是一回事,用不用是另一回事。

2) 算是我们行业的“社交货币”吧,万一跟媒体和同行聊到相关话题,不会像是个二傻子;

3) 鉴别区分假冒媒体的,和满嘴瞎说的;你知道是怎么回事儿,就能够看出别人是不是专业;

4) 不好说是不是关于“非公”和“全媒体”管控的信号,可以再多注意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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