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写了那篇《文案不值钱》之后,好多小伙伴在问到底什么是品牌广告语,什么是文案,有什么不同。
刚好上个周末,一个做医美的朋友来咨询合作,期间聊到品牌策略和传播的关系,今天我们来延展讲讲这个问题——
一句顶一万句的文案,到底长什么样子。
1.
首先说yes or no的问题。这个世界上有没有一句顶一万句的文案?我认为是有的,而且我还给它取了个名字,叫——超级文案。
什么是超级文案?
我们做一个极端的假设:假如你是老板,你的企业要做广告。但所有的广告和推广,你们都只能出现一句文案,那这句文案应该是什么?相信大部分人都知道答案。这还用问,肯定是是企业最核心的价值和优势啊。如果把这个最核心的优势,转化成文案,就应该是一个品牌的超级文案,只是很多时候,它反应到实际情况的时候,就是品牌的广告语。
2.
再说需不需要的问题。
先说结论,我认为每个品牌都需要这一样一句超级文案。为什么需要?因为这句话代表了一个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消费者为什么选你,而不是选其他?就是因为你的这个核心竞争力,你在这个版块做到了市场第一,而你的客户恰好需要它,如此而已。比如很早的定位理论,其实就是这个逻辑。沃尔沃要讲安全,宝马卖的是操控,这就是一个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而市场的每个差异化,都会撩拨到一批有同样兴趣的粉丝。
但很可惜,据我的观察,市面上至少有一半企业(有可能更多)是没有这句文案的。
为什么没有?
因为很多老板其实自己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能赚钱。很夸张是吧,但这就是事实。他们很可能就是因为抓到到了一个风口,或者切入到了一个竞争较小的细分市场,或者仅仅是某个自身的优势起了作用,但是他们自己不知道。
我们曾经有个时尚产业的客户,因为做了一个爆款,一年内一下子在全国扩张了一千多家店,后来风口过去,关掉一大半。这就是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赚钱的危险性,因为这个成功很可能不可持续。
这就应验了那句老话:凭运气赚的钱,终将凭实力亏出去。
我以前也讲到一个事情,很多公司来找我比稿,我会尽量跟企业的决策人聊一聊他们的行业和生意,如果这个过程中,我发现他们对这个问题是懵逼的,我一般会拒绝这个比稿。
为什么?因为一个企业为什么赚钱,不是别人能帮你说清楚的。如果决策人自己不清晰,那么可能他们需要一家什么样的服务公司,以及找这家公司去为他们做什么,以及怎样去评判这个东西做的是不是符合企业需求,这些问题他们也会不清晰,你这个稿自然很可能就是打水漂了,即便有幸进去了,合作起来估计也会很痛苦。
3.
超级文案,到底怎么用。
这也需要分几个层面。首先是战略层,用华与华的观点:一个企业的存在,应该先有战略,再有经营。也就是说你的所有经营活动都应该围绕这个核心战略展开,只有这样,你才能具备竞争优势。
所以从战略层的角度,这个句话应该是一家企业的核心价值观,所有的部门设置、产品设计、店面设计、甚至组织架构,都应该是最大化的去实现(体现)这个战略。如果有一天,你发现这个战略不存在了,你的企业也就应该不存在了
其次是传播层。
很早以前我讲过我和一个甲方朋友开过的一个玩笑:你们一年花一百万服务费找我的最大价值是,我监督了你们不要总是换品牌广告语。
这虽然是一句玩笑话,但我认为我们不能把它当成一句玩笑话来听,因为要做到这一条,真的不容易。广告公司是干啥的,就是做创意的嘛。如果你一年到头给客户说要坚持重复,你这钱还怎么赚。所以从行业属性来讲,我们也很容易推陈出新,所以坚持很难。
从企业的角度,我们经常会有这样一个经验:我们提出了一个绝妙的传播概念,然后开始做执行,这个执行的一两月中,双方大大小小的会开了十几个,这个概念在PPT里面也出了现几十次。所以往往是还没到出街的时候,甲方小伙伴就开始困惑:我们能不能换个新的广告语,这个广告语我们自己都听疲了,投出去有用嘛。
遇到这个问题,相信你也会一脸懵逼,这不都还没出街么,消费者怎么会听过我们这句广告语?这种事情相信不少,而且这还仅仅是个阶段传播而已,相对于那些一用就应该坚持几年十几年的核心广告语,这算个啥。你看,坚持是不是真的很难。
4.
从创作的角度来看,凭什么顶一万句。
因为这样的广告语,往往也是个超级概念,还记得我们公司那个超级创意公式吗?一个洞见,能催生一千个大创意,一个大创意,能催生一千个好创意。就是下面这张图——
比如我们经常看到的那些经典广告,联邦快递,它的核心价值就是快,于是才有我们津津乐道的那些关于“快”这个概念的精彩演绎。苹果是要不同凡响,要重新发明手机,于是你去看它的那些经典品牌广告,都是在挑战平庸。
接下来说最后一个问题——
品牌广告语的层次。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每个企业的广告语是不同的,比如上面提到的联邦快递,它在说快,沃尔沃在说安全。但我们也能经常看到,耐克在说的是just do it,或者同一个品牌,比如可口可乐,它一段时间说自己就是可乐,一段时间在说快乐。
这背后是很复杂的竞争问题和战略问题,跟企业发展的阶段、市场竞争格局都有关系。比如可乐说“我就是可乐”,其实跟新浪微博改名“微博”是一个逻辑:她在告诉市场,我已经是老大了,我占有绝大部分份额,我就是品类的代言。而她说“快乐”,其实是一个社会文化层面的倡导:我们如果经常能看到满的那一面,而不是亏的那一面,世界会更美好。
从传播的角度,或者说从我们做创意的快乐度,我们当然认为:做卖点<做知名度<做价值观。但并不是每个企业都有资格/有钱在价值观层面说事情,也不是你已经占据了绝对优势,就不再需要产品层面的差异化输出了。
做营销,是一个立体的、辩证的课题。而未来真正有价值的广告公司,也一定不是全知全能的公司(这太难了)。我认为,真正有价值的公司应该有两种:第一种是在某一领域深耕,对这个行业的未来、趋势、渠道、消费者偏好等等了如指掌的专家,只有这样你才能真正对他们的生意有价值,否则你花三天在网上挡的那些行业分析报告,真的很难打动他们。
其次是某一领域的技术很强的公司,比如拍视很厉害的公司,或者做H5、小程序很厉害的公司,或者做传播很厉害的公司,让客户的一百万花起来像三百万,厉害到他们在链条的这个版块有需求,马上就能想到你。
你看,说到这里,广告公司本身的经营,是不是也符合这个超级文案的法则。
这个话题就说到这里吧,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