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时代品牌传播的组合路径

营销管理
于子桓
2024-09-03

最近很幸运,先听了邹振东老师讲了关于舆论背后的本质,又很幸运的有机会听罗胖老师讲他对现如今数字化传媒生态的看法。

在邹老师看来,舆论是一个事件,而不是一种现象。

舆论有三个特点:看清舆论需要从上帝视角去看,而不是分析者的视角;在舆论的事件当中,经常会出现多个主体;舆论是一种竞争的状态。

这里稍微补充一下舆情和舆论的差异。通俗来讲,我们可以把一个事件分成前后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可能是舆情,而后一个阶段是舆论。

在舆情阶段可能是多主体,各有各的看法。在相互竞争的过程,进入舆论阶段以后,其中一部分的主体失去了发言权,而剩下的更少的主体掌控了整个事件的走向,形成了一个或者几个主流的论点,并将整个事件推向结束。

最近还听了罗胖老师讲他对数字化传媒生态的看法。他说很多年前就听中央台的一位副台长说过,整个传媒业的终局是直播。

他说当年他是不理解的,但今天终于理解了。因为传媒业同样是事件,而不是内容。

我没有听真正的传媒界的大佬们讲过到底该怎样定义事件,但是以我常规的思路去推测,事件大概是指在什么地方、什么时间、什么人发生了一件什么样的事情。这个事情可能有过去时、现在时,可能还有将来时。

就像邹振东老师经常分析评判特朗普的竞选口号“让美国再次伟大”,这里面有过去时“美国曾经伟大”,有现代时“美国不再伟大”,也有将来时“美国再次伟大”。

显然,事件和我们常说的内容营销中的内容是有区别的。很多时候,内容是一个已发生的故事,大概率是过去时,只不过把它放在现在时播出而已。

当然,好的内容也会让我们联想到未来时,那么很显然它需要很好才行。

不像事件,事件是过去时、现在时和未来时的结合。

罗胖老师相信传媒就是事件,于是他做了《时间的朋友》,并且一做就是 10 年,而且还要再做 10 年。

同时他也做了《文明之旅》,从公元1000 年开始,每一年针对当年做一个跨年演讲式的小结。今年还做了很多直播,包括在黄河母亲河的直播,在夏至这一天时间最长的直播,未来还会做很多直播。

所以,面对这样对数字化传媒世界的本质的看法,品牌到底该怎样和消费者沟通呢?

也许在过去,你还总是站在传播者的角色,用钱推广自己的内容。

而现在,品牌者必须成为一个事件中的主体,想办法和事件中的其他主体发生交互,从而帮助自己在事件当中回忆过去、把握现在、展望未来,并且尽可能以直播这种传媒中的方式去和消费者共同打造一段难忘的体验。

如果我们愿意把这样一个想法称之为品牌大战役的话,那么我们就叫它品牌大战役好了。显然,它和传统意义上的品牌大战役有着本质的区别。

比如在营销历史上有一个很出名的品牌大战役叫做多芬的“你本来就很美”,据说这个品牌大战役让多芬在美国的销售从 20 多亿美金涨到了 40 亿美金。有兴趣的同学可以好好去搜索一下这个案例。

总体来说,多芬告诉我们,不要像那些明星一样,把自己化妆成一个自己都不认识的人,更不要像韩国的小姐姐,把自己永远的整成了另外一个人。因为你本来就很美,因为有多芬帮助你,你可以向这个世界展示你本来就有的美。

现在让我们像邹教授学习,站到上帝的视角去看。

怎样去安排这样一个事件发生?

怎样去安排若干个主体从这个观点的角度去开发与此对立、与此互补或者与此平行的各种各样的观点,并且让这些主体竞争起来、发酵起来,产生一波舆情?

然后又让什么样的竞争主体再参与进去,形成舆论,最终输出“你本来就很美”这样一个最终的 slogan,让大家在过去、现在和未来的各种情绪纠缠中一波三折、跌宕起伏、花样百出、乱七八糟,但最终却是清新美妙的happy ending。

邹老师讲弱传播,也就是说在一个事件当中常常是一地鸡毛更容易被传播,而不是稳定正向的价值观或世界观。这个说法也许不太精确,但大概就是那个意思。

不过想一想曾经在数字化和社会化媒体上叱咤风云的杜蕾斯,我们心中也就了然了。

当年杜蕾斯借助网络传播,获得了无数红利。当年杜蕾斯在做三八节的传播战役的时候,好多品牌和它进行互动,其中 999 皮炎平也跟它玩了一次互动,我记得999皮炎平是这么说的“在我无法止痒的地方,还好有你——你的好朋友999皮炎平”,当时大家都笑喷了。

但是就在这样高调张扬的杜蕾斯面前,另一个叫做冈本的品牌,默默无闻地和在腾讯视频上的 NBA 合作,悄无声息地评选最佳防守球员,同时也不断推出新的产品,比如在最佳防守的基础上叠加激情比如超薄,增加耐力比如持久等等,他似乎有一个单品获得了巨大的成功。

这种持续多年和 NBA 的合作,让冈本稳步增长,给杜蕾斯造成了巨大的威胁,以至于杜蕾斯也不得不转身和 IP 进行合作,而不是单纯用说不好的话题和消费者交互。

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品牌大战役,哪怕是传统的品牌大战役,在今天依然有着强大的影响力。

品牌和 IP 合作,从我们的角度来看可以视为品牌把自己的内容事件化,如果这个 IP 和品牌的内容有着极强的相关性,那么品牌就像在内容式进化的过程中获得极大的交互性,从而引起消费者的广泛讨论,制造出舆情,甚至产生舆论。

一般情况下,利用一些事件中竞争性主体的引导,会让事件变得更加火热,同时也确保正确的舆论出现。

从这个角度来看,今天数字化传媒时代的品牌大战役,至少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 品牌的内容、战役的主题和目标。

2. 将内容事件化,这可能是某种 IP 合作,也可能是某种社会化传播。

3. 引导形成舆论。

显然,从三个角度来看,今天的品牌大战役和当年的品牌大战役有了一些区别。在当年,品牌只要有钱就可以摆平一切,而今天真的要开始考虑事件中多主体的不同意见和争议了。

在互联网上发一条视频,如果评论区有 20%的评论是负面的,可能会帮助这条视频出圈。

但是如果在电视台播出的内容,有很多人打电话来投诉,那么结局就会很凄惨。不要说电视台了,想一想在分众电视屏上播出的“五个女博士”,我们就会浑身冒冷汗不寒而栗了。

所以交互一定要在合适的地方发生,否则后果很难设想。

现在设想一下,既然传播的终局是直播,那么如果交互在直播间里发生,而且有 20%是负面的,品牌该怎么办呢?

从今往后,品牌必须成为人,因为只有成为了人,才有可能是不完美的,才有可能因为自己的特点而被人喜欢,才能在各种各样或正面或负面的交互当中,展现出人的智慧、人的光辉,才有机会基业常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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