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观大部分的O2O文章,大体有两种意见,一种是相对保守的,即打通线上线下的通路,让网上流量和线下客流量相互打通,在线上增加促销活动的抵达率,在线下增加客流量以最终增加营业额和利润,这种相对保守的做法,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增加客户的忠诚度,但在用户量的增长上,很难实现质的飞跃。
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O2O带来的改变并不多,投入产出比也相对比较低,特别是对于大部分传统企业来说,要找到O2O运营人员并不容易。而另一种意见,则认为O2O是解决传统行业的万用钥匙,似乎所有的传统行业,在这个移动互联网时代,都能借助O2O成为风口上的猪,但谁也无法说清楚,这个股风到底从哪儿来?到底如何借助风力起飞?
最近自己也在忙一个项目,有幸跟随了一位电子商务的专家一起并肩作战。眼看着一个又一个的创意被枪毙,也眼看着仅剩的一两个创意越来越完善,回顾这位专家关于互联网思维的玩法,非常简单的四个字:有趣、有用。
这两天的朋友圈几乎被“围住神经猫”和“孤独求色”刷屏,这两款游戏无一例外的符合了“有趣”的特性,因此易于传播,且容易引发朋友圈中的攀比心理,争取能玩出比朋友更好的成绩,当有更好的成绩时,也乐于晒到朋友圈。这样的一个良性传播循环,就形成了获取用户的一个良性动力图,不断循环,能在短期内获取大量的用户,但一旦新鲜感一过,基本上也就难以吸引住用户了。
从商业模式上来说,这两款游戏都只符合了“有趣”这一条特性,因此无法直接为开发者带来实际的盈利,当然,在这个“用户量为王”的移动互联网时代,也不排除这样的游戏能吸引投资者的眼光,毕竟,已经上市的京东都还没实现盈利呢。
对于O2O企业来讲,所提供的服务无疑都是基于“有用”的,这是传统企业赖以生存的根本,很多企业也越来越重视提升服务、产品质量、甚至不断提升客户体验,以尽量减少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引起的不良网络传播,但这远远不够,要想在移动互联网时代抓住用户,还必须有趣,而要让品牌有趣,我们又往往需要跳出原来的业务思维,甚至忘记你的产品,完全以一种颠覆的态度来进行品牌的传播。
相对于传统的传播风格,移动互联网的传播要求品牌卖得了萌、耍得了二、红得了脸颊、玩得了小清新、咽得下重口味,适当的时候还要放低身段自黑。因此,对于大部分的传统企业来说,要做好O2O,就要让自己的活动变得有趣,而不仅仅只是通过促销、打折来吸引用户,持续的低价无论对企业盈利能力还是品牌声誉来讲,都是百害而无一利的。
要做到“有用”很容易,因为有那么多人每天都在琢磨怎么提供更好的服务和更好的产品;要做到“有趣”也容易,因为有那么多人每天都在游戏人生。但要将有趣有用和品牌无缝连接起来,却不是那么容易。在进行O2O之前,所有的人都应该好好思考一下互联网思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