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被罚是利空出尽?

营销管理
郑卓然
2021-04-16

虽然晚了一些,但还是来简单聊聊阿里巴巴反垄断被罚的事吧。

目前来看,市场依旧对阿里巴巴表示高度认可,阿里巴巴被罚也被不少人认为利空出尽,监管方面的不确定性被释放出来,股价不降反升。

其中,芒格旗下基金大举买入阿里,成为其高股息持仓中唯一被入选的科技股,芒格也回应称其安全边际高、长期前景好。而与此相对的是,去年四季度高瓴已经清仓阿里巴巴,转投拼多多,景林此前也大幅减仓阿里巴巴。

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应该会是一个长期持续的趋势,并可能对互联网巨头的运营策略、并购策略产生不小影响,甚至有分析师认为将深远地影响行业格局。

用高情商的说法,反垄断让企业更有效地构建核心竞争力,而不是通过寻租套利,苹果、微软、谷歌、脸书等企业都受到了反垄断的严格监管,依旧一步步成为如今令人尊敬的公司。

当然,这次反垄断事件的关键并不在于要不要反、罚多少钱,而在于为什么要在这个时候反垄断。反垄断的法律法规已经存在很久,头部平台的垄断嫌疑也存在多年,但直到近两年,才算是真正在互联网行业中大力推进。

我们认为,互联网反垄断的背后,既要考虑平台努力,也要考虑历史进程。

以淘宝为代表的互联网平台,在最初出现时,极大抹平了交易供需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带来了社会效率的大幅提升。再加上当时我们可能需要让平台企业成为一张全球舞台上的中国企业名片,因此在相当长的时间中,并未在平台反垄断上进行严格监管。

但平台经济的蔓延与无序扩张,损害了平台其他参与方的利益。一方面是通过繁琐的跳转点击、优惠规则,让用户消耗时间和本不必要的对比成本,这背后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淘宝天猫的广告业务模式决定的,每一次用户点击跳转,平台都可以抽取广告费用;另一方面是通过垄断优势强迫商家适配平台流量规则,甚至“二选一”。

“二选一”在很早之前就爆出过,比较有名的是2019年618期间的天猫格兰仕事件,在闹到法院之后,最后双方以和解告终。而品牌商家为了规避二选一、跨平台比价,也发明出了各种奇技淫巧。

但整体来看,滥用平台优势显然推高了社会交易成本,对长远的经济及产业发展不利。其中逻辑相当于平台为了一己私利,而让全社会买单。

当下反垄断的背后,也是国家对品牌,而非平台的扶持与激活。

稍加观察不难发现,中国正在在全球范围内有影响力的企业,大多数都是平台公司以及科技及硬件企业,比如BAT、华为小米OV等,真正代表生活方式的消费品品牌屈指可数,这显然对文化软实力的构建、向全球讲好中国故事不利。

如果我们观察中国的影视文化输出,可以发现,大多数在海外受欢迎的中国影视作品依旧是宫廷戏,这也说明全球对中国社会的刻板印象并未更新升级。反观日韩,在文化影响力、生活方式影响力上非常巨大,这也是为什么我们认为“国潮”概念非常重要的原因,值得品牌长期去挖掘。

因此,长期国家竞争力的构建,不能仅靠BAT等平台企业,更要依靠大量的品牌商家的崛起,需要像可口可乐、麦当劳、星巴克这样的企业不断涌现,从这个角度上来看,平台经济的无序扩张,与国家长期发展也形成了矛盾。

以前我们文章里提到过,平台之所以容易形成垄断,主要由于其存在双边效应和网络效应,而普通品牌通常只存在规模效应。因此平台企业的成长路径可以是,前期亏损、利用资本推大规模,后期等双边效应或网络效应构建起来,再进行商业化。那么但随着反垄断的推进,这种商业模式或许将受到影响,从而影响资本的流动与判断。

近年来马云的公众形象明显出现了舆论上的转变,这背后与整个新生代群体所处的政经环境有关,这也显然说明不少平台企业,正从当年那个屠龙少年成长为恶龙。马云并不是企业家中最聪明最勤奋的那个,当下的成就很多都是时代的机缘与造化。

根据我们对身边朋友圈的有限观察,大多数人对阿里巴巴反垄断被罚拍手称好,可见天下苦秦久矣。平台经济如今处于一个微妙的地带,阿里巴巴被罚之后,一反当年叫板国家工商总局的硬气,迅速表态“诚恳接受、坚决服从”,阿里巴巴只是一个典型案例,国家对互联网新经济领域的管控也才刚刚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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