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达起诉自媒体,PR应该学到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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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部网
2015-12-02
万能的大叔 微信号 wannengdedashu

几天,一条新闻刷屏了。内容是万达起诉了一个自媒体,记得上一次被万达刷屏,好像是一篇为什么万达挖了那么多主编,看来,真的没有白挖。大叔今天聊聊这事。
先说一个最新的消息,今天,万达老总王健林起诉“顶尖企业家思维”微信公众号一事,已经被朝阳区法院立案受理,索赔1000万元,并要求其公开赔礼道歉。
介绍“案情”之前,大叔先简单回顾一下最近的几起类似事件。其实,万达起诉公众号并非首例,此前就已经微信公众号被起诉也已经出现了多起。
今年10月15日,电影《夏洛特烦恼》在热映时便遭致微信公众号“影画志”发文痛批,称该片全片抄袭美国影片《佩姬苏要出嫁》。因认为影片并未抄袭,这一批评令其名誉受损,电影出品方北京开心麻花影业有限公司、新丽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编剧彭安宇(笔名“彭大魔”)、闫非共4原告将微信公众号“影画志”的开设者杨文诉至朝阳法院,要求杨文删除涉案文章、公开致歉,并赔偿其各项损失221万余元。据了解,朝阳法院已受理此案。
今年6月,肯德基正式向“6翅8腿怪鸡”等网络谣言开火,一纸诉状将10个涉嫌造谣的微信公众号告上法庭。据悉,这次状告的10个微信帐号分别属于深圳市赢陈安之成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山西微路况科技有限公司和太原零点科技有限公司,目前法院已立案。
今年4月,哇哈哈也针对包含“饮料中含有肉毒杆菌”、“喝饮料会导致白血病”等信息,对武汉鑫众昌商贸有限公司、广州魔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秋红提起诉讼,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已经正式受理。
在微博平台,微博网友因为造谣被告更是家常便饭。
2014年备受社会关注的“秦火火”因先后发表“罗援将军之兄系西门子高管”、“著名主持人杨澜从希望工程拿钱”、“张海迪已获德国国籍”等谣言,严重损害了杨澜、张海迪等知名人物的名誉权。最终因诽谤罪获刑2年,因寻衅滋事罪获刑1年半,共获刑3年。
此外,近期因为微博造谣传播邓超“出轨门”,三名微博知名娱乐大V “圈内老鬼”夏学敏、“娱乐圈揭秘”雷善慧、“圈贰爷”郑永煌被告,索赔经济损失50万元,精神损失20万元。因微博提供信息,邓超撤消对微博的起诉。刘强东也因为爆料了数十条关于自己和“奶茶妹妹”恋情的不实消息,导致自己和京东名誉受损,将“王博士的精神家园”博主上诉至法院索赔800万元。
不久前大叔还写过一篇文章叫《为什么一段视频会变成康师傅的公关危机?》,作为最早传播的加V微博网友“柯笑阳”也被康师傅起诉索赔150万。
这次被万达所起诉的“顶尖企业家思维”微信公众号就是一个标准的标题党公众号,利用谣言的标题来吸引阅读数。随着公众号早期吸粉的红利结束吸粉速度放慢,以及腾讯推出了阅读数功能,许多自媒体人想的都是如何把数据做的好看。自媒体其影响力大小与其广告的价值是有直接关系的。现在朋友圈中除了心灵鸡汤,就是让人眼前一亮的知名企业谣言,也就是制造谣言的标题党。
为何在自媒体时代谣言的数量上升了?在微博和微信出现之前,人们接受信息是单向的,都来自于报纸、门户的传统新闻报道,由于传统媒体本身有着一套严格的审查机制,所以一般的谣言很难形成全民范围的影响。
微博的出现后,人们从报纸到广播、电视、门户网站,一直还停留在单向传播层面,而微博则开创了一对一双向互动的新时代,微博降低民众言论表达门槛,各种言论都有其表达空间。所以对于信息的真伪也落到了微博平台上,但是由于微博就像是一个大广场,有时候流言的影响已经很大了,才得到了辟谣,但是这一事件的热门时期已经过去,辟谣信息很多时候就被另外的热门事件声音盖了下去。
由于在微博早期缺乏法律的约束,所以流言的产生成本确实降低了,随着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了《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让流言产生的代价达到了最高的高度。
《解释》中明确规定,网络**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将被追究刑事责任;而“网络反腐”中的发帖人,如果没有诽谤的故意,将免责。此外,有偿**或明知是虚假信息仍有偿发帖的单位和个人,也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你认为“转发500次”是一个笑谈,国家网信办在10月发文严查微信标题党则是把规定一项项落到了实处。该文一发,无数的微信自媒体账号因为违规而被永久封杀。
由于微信的出现,成为人与人、企业、商品、线上与线下等多个身份之间沟通的媒介。“发送给朋友”和“分享到朋友圈”两个功能,让信息在更私密的微信上传递更为快速,且是几何倍数式地增长。
由于微信的高频打开率、分享便捷和基于社群和朋友圈的传播深度,人们获取信息的主要方式也变成了朋友圈和微信群。信息真实性的审核权限由专业的媒体变成了每个人,让信息传递回到了一个“无媒介结构”的时代。此外,从这几次对于微信公众号的起诉也能看出,谣言也从之前的社会重大事件(地震、洪水等)逐渐转向更加具体的人和具体的事情,这也让人增加了谣言的“可信性”。
作为万达起诉的公众号账号“顶尖企业家思维”所有者,11月16日发布了《真诚的向王健林董事长致歉》的文章。文中称:“本人刚入社会不久,面临各种就业压力,茫然不知所措,偶然机会接触了微信公众平台,我似乎看到了人生希望。就这样,我用了别人公司的营业执照注册了一个微信公众号。有一天,我在朋友圈里看到一篇《王健林:淘宝不死,中国不富,活了电商,死了实体》的文章,其实这篇文章我之前就看见过,好像标题是《郎咸平:淘宝不死中国不富…》,我当时读到的时候就很兴奋,因为王总是我的偶像,我信以为这是我的偶像“王健林”某次发表的演讲话题,我还依稀记得王总和马总的一亿赌约,所以毫无犹豫就复制了这篇文章,支持偶像。却不知道事情最后竟然这么严重,希望得到王总原谅。”
大叔想说,就凭“好像”二次,这个道歉信写得水平,万达想撤诉都难。
作为企业的PR,被b微信自媒体或微博KOL谣言缠身该怎么做呢?大叔认为,可以学学万达,别找什么水军,更不要期望通过各种关系**(PS:有偿**是违法的),怎么做呢?自学一下法律知识,仔细找找“谣言”文章里的问题,尤其是涉及到“诽谤”、“诋毁”、“捏造事实”等法律条款里明文规定,直接向法院起诉,都不需要提前给其发律师函。
由此可见,通过司法程序维护自身的利益,可能是一个对付谣言,尤其是来自新媒体谣言的好主意。
PS:在这个人人都是自媒体的时代,懂法律的PR可能要涨工资了。
你可能还有一个疑问:为什么那么大的一个老板要起诉一个这么小的微信自媒体呢?这个问题,留给大家去思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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